飞行员跳槽潜规则
自2004年国内航空业向民间资本开放后,全国陆续发生了多起飞行员辞职事件。
“国内涌现出20多家民营航空公司。一些民营资本进入民航领域后,有了飞机自然需要飞行员,但自己来不及培训,只能用高薪到现有的飞行员队伍中去‘挖’。”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他透露道,“这种不择手段‘挖’人的行为造成了飞行员队伍的不稳定,直接影响到飞行生产,使得许多国有航空公司飞行员队伍陷入无序状态。”
“挖”人不择手段据航空界业内人士介绍,民营航空公司“挖”飞行员的手段花样繁多,层出不穷。
首先是封官许愿。你在原来的航空公司干机长,来我这里可以干飞行大队长,甚至副总;其次是高薪诱惑。你过去年薪是30万至50万元,过来后给你涨到70万到100万元,此外,还有安家费、补助费等。
为了保证飞行员能成功跳槽,“挖”人的航空公司和被“挖”的飞行员之间还形成了一些潜规则:
通常,飞行员向所在的航空公司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航空公司出于安全考虑就会让飞行员停飞。这时,“挖”人的航空公司每月会向飞行员的卡上打2.5万元,其中1万元是生活补助,1.5万元是损失费。生活补助可以随时领取,损失费部分只有跳槽成功后才能取出来。
还有一种方式是“集中打包”。“挖”人的航空公司给飞行员300万元到500万元,供飞行员与原来所在的公司打官司,只要能跳过来,这些钱就属于飞行员了。
山东一家航空公司共有400名飞行员,其中有14人提出了辞职,还有一部分人在观望。
2007年2月4日,一家国营航空公司发生了13名CRJ飞行员拒不执行航班任务的不正常事件。这些飞行员向公司提出五项提高待遇的要求,并声明如果要求得不到满足,将向媒体曝光,并集体辞职。致使公司在呼和浩特、重庆等基地CRJ飞机执行的航班受到较大影响。
2007年6、7月份,某航空公司由于飞行员辞职、停飞,导致平均一天停一架飞机,不仅影响到广大乘客的出行,而且给航空公司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有些飞行员为了找理由辞职走人,会在飞行中悄悄地对一些不安全的隐患进行取证、调查。”一家国有航空公司的企划部部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他们对航空公司进行隐瞒,一旦闹上法庭,才拿出来作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这样势必会给飞行安全埋下隐患。”
一位有着5年驾龄的飞行员对记者记者说,飞行员在思想上产生动摇,就是一种安全隐患。想走人又走不了,飞行时稍一走神,就可能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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