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与东航签署合作协议推进常州民航事业发展
2013年3月30日下午,常州市市委书记阎立、常州市市委副书记、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费高云、副市长史志军等领导于常州市行政中心长谊轩会见民航江苏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振宇、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钢、
2013年3月30日下午,常州市市委书记阎立、常州市市委副书记、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费高云、副市长史志军等领导于常州市行政中心长谊轩会见民航江苏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振宇、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钢、副总经理杨福良一行。会见结束后,常州市人民政府与东航江苏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经常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多次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在运力投放、航线开辟、市场培育、基地建设、人才培养、财政税收等方面开展的合作,以共同推进常州民航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协议签署后,当晚,东航江苏公司第二架空客A320飞机落户常州,并于31日起投入常州机场夏秋季航班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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